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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职 责

2014年01月05日  点击:[]

 

一、负责东校区总体规划的设计、审批与实施;

二、组织编制单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评估报告;

三、组织单位工程方案设计、扩充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四、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基建管理程序,负责办理各项基建手续;

六、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项目工程的放线及定位验线工作。

七、批复单位工程组织设计,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实施。

八、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九、建立工程管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认定监理整改通知。

十一、组织项目工程的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各项备案手续。

十二、按照保修内容,做好保修期内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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