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程办事。
二、负责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负责设计图纸论证、优化和审核工作。
三、负责施工前的道路、水电及场地平整等工作,负责图纸会审。
四、负责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学校相关单位的工作。
五、审核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计划,并监督落实。
六、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建筑材料认质认价工作。
八、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初审,负责工程量的确认签证。
九、督促和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基建项目各类费用支付的预审核工作。
十一、及时向处领导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十二、负责办理工程各类验收和移交手续。
十三、负责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清理的管理工作和保修工作。
十四、积极参加市、区召开的在建工程各项会议。
十五、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