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二、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和立项手续办理,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的准备及协调工作,并办理工程开工前的报批手续。
三、 按照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
四、 负责组织基建处权限内议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技术标准准备工作。
五、 负责基建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以及设备、材料和服务类的合同的起草、办理审核和签订工作手续。
六、 负责基建管理处办公室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基建管理处考勤、印章管理、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固
定资产登记清账、基建工作宣传和报道、基建处网页制作和维护等工作。
七、 负责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各类报表及说明的编制与上报,负责统计数据的编制和上报。
八、 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管理、移交等工作。
九、 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负责基建管理处办公室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基建管理处考勤、印章管理、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登记清账、基建工作宣传和报道、基建处网页制作和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