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学校总体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编制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议
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报批报建工作。
二、负责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负责设计图纸论证、优化和审核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的准备及协调工作,并办理工程开工前的报批报建手续。
四、负责组织基建处权限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以及设备、材料和服务类项目合同的起草、办
理审核和签订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初审和报批;
负责工程量的确认签证;负责办理工程各类验收和移交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移交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各类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及手续签批工作。
七、负责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并向审计处报审。
八、负责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各类报表、统计数据的编制和上报。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管理、移交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